2021年11月,贵州省农业乡村厅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则安排对全省出产基地出产的蔬菜、茶叶、食用菌、生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12898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测,其间抽样查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9批次。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二、习水县贵州黔山逍遥鸡饲养有限公司出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三、平塘县宋洪群(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大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四、平塘县何先丽(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小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五、罗甸县吴万平(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小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六、罗甸县李继红(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大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七、长顺县肖金英(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九、长顺县田婵(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和马拉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十一、黄平县渔丰水产繁饲养专业合作社出产的1批次鲤鱼,经检测发现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十二、印江县陈树江(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氟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十三、石阡县涂世容(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十五、铜仁市碧江区罗会平(栽培户)出产的1批次小白菜,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十六、铜仁市碧江区赛桂村精准扶贫农人专业合作社出产的1批次小白菜,经检测发现甲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十七、望谟县乐旺镇生态渔业饲养基地出产的1批次丁桂鱼,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针对监督检测发现的障其倍不合格农产品,贵州省农业乡村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顶超品质量安全法》《隔呈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贵州省农业行政法律与刑事司法联接作业方法》(黔农发〔2018〕3号)等要求,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农业乡村部分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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